为了加强班、团委干部的管理,加强其组织纪律性,充分发挥广大班、团委干部的积极性、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,群策群力,提高学生干部整体素质,真正做到奖罚分明,特制定本考核制度。
一、考核目标
1、学院小班的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自觉地遵守法律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增强法律观念,立志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。
2、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,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注重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效率,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。
3、全体学生干部干事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,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,严格遵守例会制度,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,提倡创新,保持各部门、班委之间的协调合作,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,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,总结教训。
4、全体学生干部干事必须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工作和生活中不怕困难,勇挑重担,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。
5、全体学生干部干事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,争当先进,同时,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,为班级、院校争光。
二、考核对象与办法
1、考核对象:学院部门全体干事
2、考核办法:由部门主干进行评价,学生团委办公室负责检查、记录、统计。
三、考核标准如下:
本条例实行量化考核,采用百分制形式,具体细则如下:
考评项目 |
考评内容 |
加分明细 |
扣分明细 |
1.思想素质 (20分) |
1.1政治素质(6分) |
关心时事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,通过运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 |
1.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(病、事外),造成失职者减2分; 2.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工作中准备不充分或组织涣散,严重影响工作效果者减2分; 3.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者减5分; 4.不注意形象,违反校规校纪,造成不良影响,有损学生干部,班级、学院名誉者减3分; 5.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,每门减1分。 |
1.2工作素质(8分) |
明确自身职责,认真负责,有奉献精神,以积极的工作态度、科学的工作方法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,配合做好学院各项工作。 |
1.3(思想政治学习8分) |
做好“青年大学习”每一期学习,部门学习率原则上不得低于90%;学生干部参学比低于90%的,年终考核不予评定为“优秀”. |
1.4品德素质(6分) |
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,为人诚实、任劳任怨、助人为乐,能够团结同学,谦虚务实、勇于开展自我批评、严于律己、以身作则。 |
2.工作能力 (40分) |
2.1决策能力(6分) |
组织每一次活动时,能把握大局,抓住主要矛盾,果断决策,能够恰当地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。 |
2.2组织领导能力(8分) |
具有较强的组织,协调能力,搞好团结、正确处理干群关系,充分调动发挥干事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有计划、有组织、有步骤的开展工作,出色完成工作任务。 |
2.3创新能力(6分) |
勇于创新,制定新的工作思路,出新点子,想新法子,用各种不同的渠道解决工作中的难题,使部门工作特色化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提高工作效率。 |
2.4宣传能力(5分) |
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(口头表达、书面书写)、社会交际及创新能力,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,善于运用语言表达思想,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,使自己的工作意图达到明确的理解,从而提高工作效率。 |
2.5调研能力 (5分) |
能深入到学生中,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,通过分析研究,总结内在规律性,改进学生工作。 |
2.6考勤 (4分) |
严格遵守例会制度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或早退,有事做到事先请假,不得因为个人事情造成任何工作失误。 |
3.学习成绩 (5分) |
3.1学生干部要勤奋学习,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注重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效率,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。 |
4.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(10分) |
4.1工作态度(5分) |
有较高的工作热情,较强的工作责任心,具有奉献精神,实事求是、敢想敢做、坚持原则、朝气蓬勃。 |
4.2工作作风(5分) |
严格积极,坚持民主集中制,能经常性地深入学生群体中进行调查研究,具有全面理念、勤于思考、勤于实践、勇于创新,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。 |
5.群众基础 (10分) |
5.1能够团结同学,正确处理干群关系,在学生群体中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。 |
6.其他工作情况方面 (15分) |
6.1期末考试中没有重修科目(5分) |
6.2配合其他干部同学开展工作(3分) |
6.3在全体同学参加的民主测评中,获优秀(4分) |
四、考核形式
采取民主评议方式:
1、个人自评
2、部内评议
3、团委办公室综合评定
五、考核结果
1.考核成绩满分100,成绩排名前20%的同学考核成绩为优秀,排名前50%的同学考核成绩为良好,排名50%以后且高于60分的同学考核成绩为合格,低于60分的同学为不合格。
2.本考核细则仅供参考,考核结果可根综合表现适当调整。
3.学院团委办公室对各职级学生干部进行任期管理,一年期满进行统一考核(大一学生干部任期为当年11月至次年10月)。考核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,分优秀、良、合格、不合格等级。考核合格以上,由指导单位在每年10月发放任职证书或证明,考核良好及以上,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。
4.学生干部考核第二课堂成绩由基础分和附加分构成,其中基础分0-6分,优秀6分,良好5分,合格4分,不合格0分。其中优秀良好率不超过本班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%、50%。附加分0-4分,经考核合格的主席团、部长、班长(团支书)分别为4分、3分、2分,班支委(除班长、支书外其他班委)无附加分。
5.因班级原因严重影响学院工作(如未及时下发通知、晚交材料等)的班级,发现一次则依次取消一个优秀、良好名额。
附则
本细则由学院团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